罰單陷阱?轎車擋優先道 機車閃騎「禁行 - 機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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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雄警方說法其實還是有問題的

機車優先道:

第 174-1 條
機車優先車道標線,用以指示大型重型機車以外之機車優先行駛之車道,其他車種除起步
、準備停車、臨時停車或轉向外,不得橫跨或占用行駛。本標線以白色實線及機車圖形劃
設之,每過交岔路口處均應標繪之,並於兩機車圖形間,縱向標寫白色「機車優先」標字
配合使用。

要符合「起步」+「準備停車、臨時停車或轉向之其一動作
(停車是指靠邊/但紅線停車仍違規)」

但起步接著直接在優先道停車或持續直線行駛則不符合條件,則可以舉發。

台南那張圖是左邊都是禁行機車 右邊只剩下優先道

圖片那種直接在優先道停車是可以舉發的 不是不能舉發

同樣的狀況也在高雄機場附近的高雄市小港區飛機路549號

只是差在右邊的道路是混和道

我每1-2個月都會遇到一次會有小客車白目停在彎處的地方

偏偏好死不死左邊是快車道 右邊是人行道

遇到這種別人違規不得你得被迫違規下

有行車紀錄器可以直接照樣行駛

但要盡快去舉發 至少你被迫違規若是因為有別車陷害的話

至少是你被迫的部分不會有問題

擔心的話也可以先保留證據 至少保留2-3個月後再刪除

不過549號的話 該說的好處是因為車流量其實不多

了不起等後面的全部都過了 再過去也行

不然就是熄火牽車過去再發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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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ll Comments

Doris avatarDoris2020-08-30
有行車紀錄器可以直接照樣行駛+1
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20-09-02
記憶卡一定要大!
Kumar avatarKumar2020-09-03
機車真他媽可憐 想正常騎車還要擔心自己莫名其妙被違規